促进中医药传承,在妇幼领域发光发热
2021-05-08 15:51:07 阅读:1565次

为贯彻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,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,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,2021年4月20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发布了《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(2021-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

 

中医药传承

 

《实施方案》明确要求各省(区、市)卫生健康委与中医药局:①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,细化任务分工,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,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。②加强培训指导,引导各相关机构管理人员提高思想意识,积极提升中医药发展能力,推进妇幼保健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。③加强规范管理,要求建立中药处方点评制度,提高处方质量,促进合理用药,保障医疗安全。④加强示范引导,推广各地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,使各级妇幼保健机构“学有榜样、追有目标、干有方向”。

 

《实施方案》针对“到2022年,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,形成并推广一批妇幼中医药诊疗方案、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等规范。到2025年,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,中医药服务覆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,中医药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,广大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。”的工作目标,提出了如下工作措施。

 

1.灵活运用妇幼保健机构评审、《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》,将“门诊中医药服务占比”列为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,从而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。

 

2. 加强妇幼健康领域中医优势专科建设,做优做强中医妇科、中医儿科等专科,筛选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和适宜技术,及时总结形成诊疗方案;开展孕产妇管理救治、儿童重点疾病防治等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试点,将中医纳入多学科协作诊疗体系,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疾病诊疗中的作用。

 

3. 推广运用《妇科中医医疗技术及中成药用药指导》和《儿科中医医疗技术及中成药用药指导》,开展中药熏蒸、小儿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用药培训,强化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中的作用。

 

4. 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,提升群众自我保健意识。优化中医临床科室布局,创新完善妇幼中医药服务模式。

 

5. 将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人才纳入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,加强骨干人才培训培养,加强妇幼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。

 

6. 鼓励成立妇幼中医药专科联盟,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,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,积极推动妇幼中医药服务“沉下去”“走出去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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