悲剧!又一起恶魔砍杀幼童,「精神病」会是免死金牌吗?
2022-03-01 16:20:53 阅读:4699次

近日,在河南安阳发生一起惨绝人寰的砍杀幼童案件。

 

 

三名儿童惨遭到一名歹徒袭击,造成2死1伤的悲剧。11岁的阳阳和3岁的晨晨身亡,而5岁的青青身负重伤还在抢救中,3个孩子的家庭都陷入了极度痛苦中。

 

 

凶手赵鑫出生于1992年,当过兵,在2011年3月份从河北武警衡水支队退伍,之后没有工作,他的父亲说,赵鑫患有精神分裂症,去年曾到新乡看过病。

 

 

让人愤怒的是,凶手用三刃钢刀残忍地捅杀无辜的孩子,却很可能因为“精神病”逃脱法律的制裁。

 

「精神病=免死金牌」吗?    

 

很多人可能听说过这样的说法:精神病人杀人不犯法。这句话听了让人不寒而栗:有了精神病就可以随便杀人,而不用受到法律的制裁!

 

其实,精神病人并不是法外狂徒,这些病人犯法不受法律制裁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。

 

且不说此案凶手赵鑫是否真的有精神病,即使他真的有精神病,也不一定会逃过法律的制裁。

 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八条规定:

 

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,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,不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;

 

在必要的时候,由政府强制医疗。  

 

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  

 

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  

 

从上面的法律条文可以明显看出,精神病人杀人不负刑责,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,

 

一、必须是精神病人犯罪,

二、必须是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实施犯罪,

三、必须经法定程序鉴定。

 

如果犯罪时,精神病人是正常状态,则要负刑事责任。

 

所以,如果凶手赵鑫有精神病,且在作案的时候是正常状态,他逃脱不了法律制裁。如果他没有精神病,那他更要接受法律的审判。

 

 

那么问题来了,精神病人都是神志不清吗?智力是否正常?    

 

多数人认为:精神病人都神志不清,脑子糊涂,他们甚至不知道东南西北,他们喜欢打骂人,喜欢吵闹,整日疯疯癫癫。    

 

而那些神志清楚的精神病患者则不被认为患有精神病。    

 

这些都是错误的偏见,原因是这些人并不了解精神病。          

 

其实,大部分精神病患者的神志是清楚的。即使他们在发病的时候,也会认识自己熟悉的人,他们能烧饭烧菜,记忆良好,能正常工作,他们脑子并不糊涂。    

 

 

如曾有一位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患者,他无端怀疑自己的妻子对自己不忠,这是嫉妒妄想症,但这些并不影响他的工作。          

 

躁狂症患者,尤其是轻躁狂发作时,其工作效率可能比平时还高。    

 

这些都说明,精神病患者只是有一部分精神活动出现了异常, 而其它的精神行为是正常的。    

 

有少部分的精神病患者,吵闹是他们发病时的一种症状。    

 

许多精神病人并不吵闹,但是会表现出其它形式的精神异常,如有些精神分裂症患者,表现出工作随便、生活懒散、离群独居。    

 

而抑郁症病人则表现为:情绪低落、兴趣减退、自责自罪,悲观厌世等,自杀是其最严重的后果。    

 

跟吵闹的精神病人相比,这些不吵闹的病人,他们疾病的严重程度并不轻。          

 

 

不过有些精神病人是神志不清的,其中由于急性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(如卒中后精神障碍,肝性脑病,肺性脑病等)所致的精神障碍,大多神志不清。    

 

这类病人在发病时,往往不认识亲人,分不清上午和下午,答非所问,生活不能自理,需他人照顾。    

但是这类病人会随着原发躯体疾病的好转,其精神障碍也会随之减轻。    

 

所以,对于这类病人,应积极治疗原发躯体疾病。

 

此案的凶手赵鑫,他是否真的有精神疾病,他在作案时神志是否清醒,得需要法定程序鉴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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